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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信息
    安全工程学院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2013-11-18 14:47  

     

     

    为了加强我系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依据院财务处、教务处、设备处的有关规定,针对我系实习实训的经费预算、物品的采购、保管、报销、使用等环节,特制定《安全工程学院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一、经费预算

    每学期期末,以教研室和实验中心为单位,提交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及物品采购清单到系办。经系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院长办公室批示。

    二、物品采购

    物品采购由系教学副主任把关签字。

    1、实习实训物品采购

    实验中心委派1-2名实验室人员协同指导教师采购所需物品,费用由指导教师垫付或者填写借款单到院财务借款。

    2、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采购:

    实验中心委派2-3名实验室人员一起采购,费用由指导教师垫付或者填写借款单到院财务借款。

    3、验收保管清查

    所购物品由系教学副主任牵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登记、建账、保管。

    4、报销

    参与采购的人员必须在所购物品发票后面签字,经教学副主任验收签字、系主任签字,之后,交由实验中心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5、物品的使用

    实训时,指导教师到实验中心填写使用清单后,领取所需物品。实训结束后,由实验中心负责检查收回,双方签字。

    6、清查

    每学期末,由系教学副主任牵头到实验中心清查各种物品,登记签字。

     

     

    安全工程学院

    20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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