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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计划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13年全省煤矿安全培训计划安排的通知
    2013-03-14 09:26  

     

    豫煤安监人〔201348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一、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推进全省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结合全省实际,现将2013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培训类别为:培训和再培训。

    培训对象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但需参加2013年度再培训的人员和安全资格证有效期满需延期取证的人员。

    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范围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的负责人。

    根据全省各一、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2013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全年计划举办162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18643人,其中取证培训806477人,再培训8212166人(详见附件1)。

    二、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

    培训类别为:培训。

    培训对象为:河南省各类煤矿企业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

    培训计划及考核计划另行通知。

    三、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培训对象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班组长。

    培训方式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煤矿班组长的职业卫生培训与2013年度下发的安全资格培训合并进行。

    四、煤矿安全专项培训

    1.煤矿安全培训师资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未取得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及按规定需继续教育的专、兼职教师,计划人数1200人,由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承办,具体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2.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培训档案管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一、二、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培训的负责人及培训档案管理人员,计划人数200人,由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承办,具体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3.煤矿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参加煤矿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的人员,计划人数90人,培训时间在10月份,地点在焦作,由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承办。

    4.煤矿总工程师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类煤炭企业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小煤矿技术负责人,计划人数600人,由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承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煤矿监察人员执法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河南煤监系统执法监察人员,计划人数为150人,由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承办。具体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6.其他专项培训班:以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通知为准。

    五、有关要求

    1.各煤炭企业要把安全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按培训计划积极选派学员参训,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要严格执行任前培训制度,任命、聘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安全资格,严禁先上岗后培训取证。

    2.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把煤矿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任务按需施教、因材施教,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年度培训计划落到实处。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办证材料必须在办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一期一报,不得积压,领取安全资格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培训对象(单位)。对于不按时报送办证材料或不按时发放安全资格证书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停业整顿。

    3.除列入2013年培训计划的班次外,全省各一、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培训班。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培训班,应提前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并经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后方可举办。

    4.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全省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日常业务指导和管理,帮助各培训机构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严格培训办班考核审批,及时组织考试,认真审核培训办证相关材料,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5.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辖区内二、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请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将本文有关内容传达到辖区各煤矿企业和有关安全中介机构。

    附件:1.2013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2013年河南煤矿专项安全培训计划

    附:附件下载.doc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3312

    (文件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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